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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》重新申领的申请材料及要求

发布:2022-10-14 11:33,更新:2024-05-06 08:54

烟草申请烟草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和要求。


除提供本说明外,申请人还应重新申请烟草垄断生产企业许可证“一,(五)”除所列材料外,还应提供以下材料:


1.申请人的生产、销售和其他可以解释生产能力的信息。其中,生产数据应提供生产汇总表、原辅材料及备件的采购、储存和使用记录;销售数据应提供销售协议、代理加工协议、销售/代理加工发票汇总表;生产能力描述数据应提供能源消耗和年度产能汇总表。相关信息样式见附录6。


2.从事D-zi-烟碱生产经营的申请人,应当提供上次认证以来D-zi-烟碱生产原材料来源的说明材料,包括国务院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关于D-zi-烟碱原材料购销计划的文件、D-zi-烟碱原材料购销合同(包括原材料类型、数量、单价等信息)。雾化物生产经营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上次认证以来D-zi-烟碱来源的说明材料,包括:D-zi-烟碱采购总量(kg)、采购批/次供应商名称、采购时间、采购量(kg)、来源信息(进口国/国内生产)、纯度信息(质量分数百分比)等,材料样式见附录7。


3.申请许可范围内包含出口的申请人,应当提交上次认证以来的报关单等说明出口业务和规模的材料。材料样式见附录8。


4.申请许可证范围内含有加热卷烟具的申请人,应当提供自上次获得证书以来生产自己品牌、加工他人品牌或者委托他人加工自己品牌的流程说明。


申请人应对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。所有申请材料中包含的信息、数据等内容应完全一致,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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